但是它自己竟然不觉得,还用一根藤蔓搓了一根麻绳,在自己的脖颈上招摇的挂了一个金灿灿的牌子,上边用莹然的通用文字,镌刻了一个大大的帅字,看得人一阵无语。然而更然人无语的是,驴尾巴上还用一块金色的辫穗子作装饰,简直不能再烧包。
驴背上没有任何的鞍辔,驴屁股上却是搭了一对用茅草编制的筐。看着那细软的茅草筐,彤瑶实在不知道这筐中能装些什么。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纠结这些也丝毫意义没有。因此彤瑶眼睁睁的看着秦羽飞身坐上了小毛驴,绝尘而去。不过让彤瑶有些不解的是,在秦羽坐上毛驴之后,秦羽的样貌再次发生了变化,那模样,就是第一次见到的模样:破旧褴褛的衣衫上带着浓重的烟酒气息,满头花白的头发用凌乱诉说着主人的无尽沧桑之感。面容之上,满是憔悴、感伤与与对世事无常的控诉。这,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彤瑶说什么也不会相信这个人,与刚才那个头发根根直立一脸正气与慈悲的青年人是同一个人。
“我去看看他。他的状态很不好。”看着秦羽远去的背影,洛奇有些沉重的声音响起。
“我们不过是用了三天不到的时间,酿了一坛酒,秦羽前辈就付出了这么多,我们时不时应该再表示一下?”对于秦羽有些古怪的脾气,彤瑶有些摸不着头脑,很明显秦羽不是一个该当以常理揣度的人。因此,抓住机会试探性的问向洛奇。
洛奇对他温和一笑,道:“难道你忘记了么,噬灭原来是遥遥的神器,仲明又是我最小的师弟,又跟在我身边相处了一段时日。所以他与噬灭,与我与噬灭一样,也是早就相熟的。而且,那会仲明还小。小时候的仲明很是可爱,一副标准的正太模样。因此噬灭一直很喜欢他,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带他去兜风。所以,他对噬灭的感情比你们对噬灭的感情要深得多。所以,他救治噬灭并不是因为你们那短短时间搞出来的也不知道能喝不能喝的百草酒。而是因为他真心的想要救治。”“你怎么知道这酒叫做百草酒?”
“鼠标不是说过么,他第一次遇到仲明的时候,他正在一个酒馆里喝酒,对面坐的人是元一阵的阵灵云飘渺。”
“是啊,那又怎样?”听了洛奇这不是解释的解释,彤瑶更加摸不到头脑了。
“那又怎样?那就说明他与云飘渺是朋友呀!对于他们这种万年以上的怪物,朋友是绝对的珍稀物种,所以一旦确定了彼此之间的朋友关系,他们就会一定会与对方坦诚相待。所以这几天我和仲明都是在云飘渺那里的。而云飘渺作为整个龙首潭城的守护大阵,城里谁家丢了一根草,被谁拔了去,他都知道。更不要说你们还整出了那么大的动静。所以这几天虽然我们看起来没有出现,但是你们的一举一动实际上都在我们的眼中。这也是为什么刚才仲明能来到的那么快。”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